


























前言
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规范和指导在产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省环保厅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参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规范和指导四川省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对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和土壤污染的企业,要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为贯彻《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逐步改善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向泰阳公司人居环境及周边人居环境安全,促进向泰阳公司经济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结合向泰阳公司重点区域分布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实际情况,制定了《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意见表见附件三)。根据方案内容,2019年4月17日,向泰阳公司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及监测工作,并于2019年4月29日完成了2018年度自行监测工作。2019年10月,向泰阳公司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我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对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及监测工作。
******章 采样点位的布设
一.1. 布点原则
根据《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技术文件规定,自行监测的布点原则有以下内容:
(1)自行监测点/监测井应布设在重点设施周边并尽量接近重点设施。
(2)重点设施数量较多的企业可根据重点区域内部重点设施的分布情况,统筹规划重点区域内部自行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布设位置应尽量接近重点区域内污染隐患较大的重点设施。
(3)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应遵循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原则。
(4)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的监测点位布设,参照HJ 819的要求进行。
(5)应在企业外部区域或企业内远离各重点设施处布设至少一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
(6)对照点应保证不受企业生产过程影响且可以代表企业所在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本底值。地下水对照点应设置在企业地下水的上游区域。
一.2. 采样点位布设
一.2.1. 背景点的布设
根据背景点的布设原则,在企业外部设置一土壤背景点BJD1。
通过该场地地勘报告可知,该厂区局部范围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北向东南方向,厂区西北侧有一口民用水井,因此将上游民用水井XTYGW-1作为地下水背景值监测点。
一.1.1. 土壤点位的布设
根据布点原则对土壤监测点位布设的要求,同时结合厂区的原辅材料、所有设施分布情况、设施内部构造、主要功能、生产工艺及平面布置图等(具体内容见方案),方案预计在该厂区内的重点区域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厂区周边布设背景点1个,共计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采样布点依据见表1-1,土壤采样布点图见图1-2。
表1-1:土壤布点依据
采样点编号 |
所在功能区 |
布点依据 |
XTY1-1 |
硫精砂储存间 |
周边土壤有重金属污染可能 |
XTY2-1 |
废水处理设备与硫精砂、硫化亚铁储存间之间 |
周边土壤有重金属污染可能 |
XTY3-1 |
主体工程生产区 |
周边土壤有重金属污染可能 |
XTY4-1 |
固废间和雨污池之间 |
周边土壤有重金属污染可能 |
XTY5-1 |
装货区和罐区周边 |
周边土壤有重金属污染可能 |
XTY6-1 |
危废储存间 |
周边土壤有重金属和石油烃污染可能 |
一.1.1. 地下水点位的布设
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降、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污染源、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力求以******的采样频次,取得***有时间代表性的样品,达到全面反映区域地下水质状况、污染原因和规律的目的。对于场地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照点。
本方案预计在厂内的重点区域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XTYGW-2是厂内现有的地下水井,同时在厂内南侧和北侧重点区域周边各设置一口地下水井。但是在厂区南侧地块实际打井过程中,发现该区域局部地块存在硬石填充地基的现象,打井设备因此频频受阻、无法深入,且在连续变更了附近几个可代替的点位后,均无法成井。因此本次自行监测未采集到方案中所定点位的地下水,2018年度自行监测也未在该位置取样,待主管部门指示后进行下一步动作。地下水采样布点图见图1-3。
一.1.1. 地下水点位的布设
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降、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污染源、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力求以******的采样频次,取得***有时间代表性的样品,达到全面反映区域地下水质状况、污染原因和规律的目的。对于场地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照点。
本方案预计在厂内的重点区域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XTYGW-2是厂内现有的地下水井,同时在厂内南侧和北侧重点区域周边各设置一口地下水井。但是在厂区南侧地块实际打井过程中,发现该区域局部地块存在硬石填充地基的现象,打井设备因此频频受阻、无法深入,且在连续变更了附近几个可代替的点位后,均无法成井。因此本次自行监测未采集到方案中所定点位的地下水,2018年度自行监测也未在该位置取样,待主管部门指示后进行下一步动作。地下水采样布点图见图1-3。

第三章 监测因子及选择依据
3.1.选择依据
根据该厂生产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三废的处理处置,以及行业在《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附录B中对应的污染物,同时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限值标准确定监测因子。
3.2.土壤的监测因子
根据对场地的现场调查和识别(具体内容见方案),参考附录B中的行业常见污染物,分析场地中生产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重金属、石油烃、氰化物。检测因子见表3-1。
表3-1:土壤样品监测因子
序号 |
样品编号 |
检测指标 |
1 |
XTY1-1 |
pH、Cu、Hg、Pb、Ni、As、Cd、Cr6+、Zn、氰化物 |
2 |
XTY2-1 |
pH、Cu、Hg、Pb、Ni、As、Cd、Cr6+、Zn、氰化物 |
3 |
XTY3-1 |
pH、Cu、Hg、Pb、Ni、As、Cd、Cr6+、Zn、V、氰化物 |
4 |
XTY4-1 |
pH、Cu、Hg、Pb、Ni、As、Cd、Cr6+、Zn、氰化物 |
5 |
XTY5-1 |
pH、Cu、Hg、Pb、Ni、As、Cd、Cr6+、Zn、氰化物 |
6 |
XTY6-1 |
pH、Cu、Hg、Pb、Ni、As、Cd、Cr6+、Zn、V、氰化物、石油烃 |
7 |
BJD1 |
pH、Cu、Hg、Pb、Ni、As、Cd、Cr6+、Zn、氰化物 |
3.3.地下水的监测因子
地下水监测因子除增加常规指标外,基本与土壤监测因子保持一致。检测因子见表3-2。
表3-2: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
序号 |
样品编号 |
检测指标 |
1 |
XTYGW-1 |
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Fe、Mn、Cu、Hg、Pb、Ni、As、Cd、Cr6+、Zn、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氨氮、石油类 |
2 |
XTYGW-2 |
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Fe、Mn、Cu、Hg、Pb、Ni、As、Cd、Cr6+、Zn、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氨氮、石油类 |
3 |
XTYGW-3 |
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Fe、Mn、Cu、Hg、Pb、Ni、As、Cd、Cr6+、Zn、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氨氮、石油类 |
第四章 评价标准的确定
4.1.土壤评价标准的确定
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中,场地土壤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作为主要评价标准。从污染地块风险评估角度,该标准将建设用地分为两类:******类用地:包括GB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以及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第二类用地::包括 GB 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G)(G1 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除外)等。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M),属于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方案选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样品监测指标进行评价。
由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未对土壤中锌的浓度作规定,因此,本次监测参考《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B 级标准中规定的锌的标准值。
表4-1 土壤污染物标准值确定
单位:mg/Kg
污染物类型 |
标准值 |
标准值来源 |
砷 |
60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
铅 |
800 |
铜 |
18000 |
镉 |
65 |
镍 |
900 |
汞 |
38 |
六价铬 |
5.7 |
钒 |
752 |
氰化物 |
135 |
石油烃(C10-C40) |
4500 |
锌 |
1500 |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 |
4.2.地下水评价标准的确定
本场地地下水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根据本场地的用途,选择Ⅳ类限值进行评价。由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未对地下水中石油类的浓度作规定,因此,本次检测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限值进行评价。
表4-3:地下水污染物标准值确定
单位:mg/L
污染物项目 |
标准值 |
标准值来源 |
pH |
5.5~6.5,8.5~9.0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
总硬度 |
650 |
高锰酸盐指数 |
10.0 |
硫化物 |
0.10 |
挥发酚 |
0.01 |
氯化物 |
350 |
铜 |
1.50 |
锌 |
5.00 |
汞 |
0.002 |
砷 |
0.05 |
镉 |
0.01 |
六价铬 |
0.10 |
铅 |
0.10 |
镍 |
0.10 |
氨氮 |
1.50 |
氟化物 |
2.0 |
氰化物 |
0.1 |
硫酸盐 |
350 |
铁 |
2.0 |
锰 |
1.50 |
石油类 |
0.05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第五章 监测结果分析及拟定措施
5.1.土壤监测
5.1.1.土壤监测方法
本次向泰阳土壤污染监测主要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规定的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主要分析测试方法有:原子荧光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质谱法、酸度计法等。各污染物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土壤监测样品分析测试方法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来源 |
pH |
NY/T 1121.2-2006 土壤检测 第二部分:土壤pH的测定 |
汞 |
GB/T 22105.1-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 、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
六价铬 |
USEPA 3060A-1996 & USEPA 7196A-1992 |
砷 |
GB/T 22105.2-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 、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
镉 |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铜 |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铅 |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镍 |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石油烃(C10-C40) |
HJ 350-2007 附录E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 土壤中总石油烃(TPH)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毛细管柱技术) |
钒 |
HJ 803-2016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氰化物 |
HJ 745-2015 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
锌 |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5.1.2.土壤监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见表5-2,其中由于厂内2018年6月进行了土壤隐患排查,对其中一些点位指标进行了检测,本次自行监测则利用这些数据,只进行未检测的点位指标的检测。检测报告见附件。
表5-2: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单位:mg/kg
检测项目
样品编号 |
限值(mg/kg) |
XTY1-1 |
XTY2-1 |
XTY3-1 |
XTY4-1 |
XTY5-1 |
XTY6-1 |
BJD1 |
pH值 |
/ |
8.02 |
8.26 |
8.35 |
8.28 |
8.30 |
8.28 |
8.08 |
砷 |
60 |
23.6 |
23.1 |
37.9 |
3640 |
3760 |
44.1 |
18.3 |
镉 |
65 |
1.41 |
1.24 |
2.57 |
43.3 |
31.1 |
1.35 |
2.45 |
铜 |
18000 |
64 |
59 |
71 |
666 |
771 |
52 |
52 |
铅 |
800 |
27.9 |
28.5 |
81.1 |
4870 |
2130 |
79.0 |
49.4 |
汞 |
38 |
0.170 |
0.199 |
0.207 |
2.36 |
3.76 |
0.189 |
0.277 |
镍 |
900 |
41 |
40 |
51 |
30 |
18 |
41 |
43 |
六价铬 |
5.7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石油烃(C10-C40) |
4500 |
/ |
/ |
/ |
/ |
/ |
39 |
/ |
钒 |
752 |
/ |
/ |
185 |
/ |
/ |
131 |
/ |
氰化物 |
135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锌 |
1500 |
195 |
151 |
260 |
13200 |
11800 |
193 |
179 |
备注:ND表示未检出,即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5.2.地下水监测
5.2.1.地下水监测方法
本次向泰阳地下水污染监测主要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地下水分析方法,主要分析测试方法有:滴定法、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法、玻璃电极法等。各污染物分析方法见表5-3。
表5-3: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地下水监测样品分析测试方法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来源 |
pH |
GB/T 5750.4-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5.1 玻璃电极法) |
总硬度 |
GB/T 7477-87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 |
高锰酸盐指数 |
GB/T 5750.7-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指标
(1 高锰酸钾滴定法) |
硫化物 |
GB/T 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挥发酚 |
HJ 503-2009(1)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氯化物 |
GB/T 5750.5-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2.1 硝酸银容量法) |
铜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锌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汞 |
HJ 694-201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
砷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镉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六价铬 |
GB/T 5750.6-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10.1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铅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镍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氨氮 |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氟化物 |
GB 7484-19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
氰化物 |
GB/T 5750.5-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4.1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
硫酸盐 |
HJ/T 342-2007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 |
铁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锰 |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石油类 |
HJ 970-2018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
5.2.2.地下水监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见表5-4。检测报告见附件。
表5-4: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单位:mg/L
检测项目
样品编号 |
限值
(mg/L) |
XTYGW-1 |
XTYGW-2 |
XTYGW-3 |
pH |
5.5~6.5,8.5~9.0 |
7.72 |
7.61 |
7.68 |
总硬度 |
650 |
340 |
346 |
343 |
高锰酸盐指数 |
10.0 |
0.6 |
0.9 |
1.6 |
硫化物 |
0.10 |
ND |
ND |
0.191 |
挥发酚 |
0.01 |
ND |
ND |
ND |
氯化物 |
350 |
12.9 |
16.4 |
15.9 |
铜 |
1.50 |
0.00058 |
0.00808 |
0.024 |
锌 |
5.00 |
0.0102 |
15.3 |
7.74 |
汞 |
0.002 |
ND |
ND |
ND |
砷 |
0.05 |
0.00059 |
0.00722 |
0.00893 |
镉 |
0.01 |
ND |
0.00021 |
0.00097 |
六价铬 |
0.10 |
ND |
ND |
ND |
铅 |
0.10 |
0.00015 |
0.129 |
0.199 |
镍 |
0.10 |
0.00018 |
0.00418 |
0.0188 |
氨氮 |
1.50 |
ND |
ND |
ND |
氟化物 |
2.0 |
0.25 |
0.25 |
0.23 |
氰化物 |
0.1 |
ND |
ND |
ND |
硫酸盐 |
350 |
147 |
182 |
164 |
铁 |
2.0 |
0.05 |
1.84 |
5.31 |
锰 |
1.50 |
0.00503 |
0.0641 |
0.313 |
石油类 |
0.05 |
ND |
0.25 |
0.15 |
备注:ND表示未检出,即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5.3.监测结果分析
5.3.1土壤监测结果分析
依据本次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可知:
(1)土壤样品XTY4-1的重金属铅(Pb)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4870mg/kg,标准限值为800mg/kg,超标近5倍;重金属砷(As)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3640mg/kg,标准限值为60mg/kg,超标近60倍;重金属锌(Zn)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13200mg/kg,标准限值为1500mg/kg,超标近8倍。监测点位于铁粉堆放区与雨污收集池之间,地理坐标N:31°29'47.81";E:104°15'15.32"。
(2)土壤样品XTY5-1的重金属铅(Pb)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2130mg/kg,标准限值为800mg/kg,超标近2倍;重金属砷(As)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3760mg/kg,标准限值为60mg/kg,超标近62倍;重金属锌(Zn)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11800mg/kg,标准限值为1500mg/kg,超标近7倍。监测点位于装货区和罐区周边,地理坐标N:31°29'48.31";E:104°15'12.84"。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XTY4-1、XTY5-1两个点位均处于全厂区地势******处,整个厂区的初期雨水夹带地表、地下土壤污染因子必将途径此处,后排进雨水收集池中;根据人员访谈可知,这两个点位在技改前为铁粉、硫精砂等原辅材料堆放区,并未做防渗和水泥硬化。因此结合厂区的原辅材料成分、堆放区以及堆放情况可判断以上原因均会造成这两个点及其周边局部土壤的污染。
(3)其余土壤样品的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B级标准。
5.3.2地下水监测结果分析
依据本次地下水样品监测结果可知:
(1)监测井XTYGW-2的总金属锌(Zn)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15.3mg/L,标准限值为5.0mg/L,超标约2倍;总金属铅(Pb)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0.129mg/L,标准限值为0.10mg/L,超标0.29倍;石油类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0.25mg/L,标准限值为0.05mg/L,超标4倍。点位位于硫铁矿暂存区内,地理坐标N:31°29'40.39";E:104°15'21.29"。
(2)监测井XTYGW-3的硫化物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0.191mg/L,标准限值为0.10mg/L,超标近1倍;重金属锌(Zn)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7.74mg/L,标准限值为5.0mg/L,超标约0.55倍;总金属铅(Pb)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0.199mg/L,标准限值为0.10mg/L,超标约1倍;铁(Fe)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5.31mg/L,标准限值为2.0mg/L,超标约2倍;石油类检出值超标,检出值为0.15mg/L,标准限值为0.05mg/L,超标2倍。点位位于装货区和罐区周边,地理坐标N:31°29'40.77";E:104°15'22.92"。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XTYGW-2点位位于硫铁矿暂存区,长期用于堆放硫铁矿,且防渗措施不完善;XTYGW-3点位与土壤点位XTY5-1距离较近,同处于全厂区地势******处,整个厂区的初期雨水夹带地表、地下土壤污染因子必将途径此处,后排进雨水收集池中;同时这个点位在技改前为铁粉、硫精砂等原辅材料堆放区,且并未做防渗和水泥硬化。因此结合厂区的原辅材料成分、堆放区以及堆放情况可判断以上原因均会造成XTYGW-2、XTYGW-3点位地下水的污染。
(3)其余地下水样品的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石油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限值。
5.4.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本次监测结果,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进行防治:
一、车间地面防渗
完善整个厂区的地面防渗。对已产生裂纹、塌陷或已形成水坑渗坑的地面进行修复;重点区域车间地面应增补防渗层(例如地表涂刷环氧地坪漆);加强专业人员对地面防渗工作的监测和维护工作。重点整改现“铁粉堆放区-雨污收集池-装货区”区域。
二、人员管理
1、加强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将有土壤污染隐患的生产环节作为巡检重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提高液剂分装、液体转运、污水转运等环节的自动化控制水平,降低因人为操作失误导致土壤污染的可能。
3、牢固树立“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针,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工艺纪律与劳动纪律,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严禁违章操作,消除事故隐患。
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使其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6、对已制订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应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安全监察规程及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补充完善,增加其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7、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养,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业务素质。
8、加强危险环境的现场管理,杜绝在这些场所堆放无关物品,防止闲杂人员在此逗留、休息(甚至吃饭、喝酒、打牌等)。加强班上人员与外来人员的手机管理。
三、物品运输、储存过程中的风险管控
向泰阳生产过程涉及大量的物品(原辅料、成品、废水等)转运和储存,且转运普遍在不同车间或仓库间进行,因此建议加强物品运输或储存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具体措施包括:
1、定期检查储存液体的包装,若有任何泄漏须即刻清理。
2、在储存散装液体时,需匹配不可渗漏的溢流收集装置。各种储罐和溢流收集装置需安装在具有防渗功能的设施上。
3、对储存有液体的储罐应匹配有效的泄漏检测系统,定期开展检查。
4、对涉及物品转运的厂区道路,应定期对路面防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包括接口结构、凸起边缘和破碎程度等。
5、对涉及物品转运的主要厂区道路,应合理安排人、车、物分流,建议在道路一侧设置物品转运道线,宽度不小于1.5m,物品厂区内的运输应在物品转运道线内进行
6、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容器、管道、泵及库房,一般可以两天一次。
7、对液剂加工、液体转运、污水处理等环节,危废储存室、原材料库等区域进行专项巡查,识别泄漏、扬撒和溢漏的潜在风险。
四、加强土壤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监测
1、对有溢流收集和故障发生率较低的简单设施进行的检查,可由经验丰富的员工完成。对于开放防渗设施的目视检查,检查员需保持记录结果和行动日志。建议每季度检查一次。结果包含:
(1)检查设施类型和名称;
(2)检查地点;
(3)检查时间和频率;
(4)检查方法(视觉、抽样、测量等);
(5)结果报告和记录方式;
(6)对违规行为采取的行动。
2、路面防渗:为了证明地面和路面满足防渗防漏的需求,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包括接口结构、凸起边缘和破碎程度等。建议每半年检查一次。地面目视检查内容包括:
(1)地面或路面已经使用的时间;
(2)当前和预期用途;
(3)检查时观察到的液体渗漏情况;
(4)检查时地面的状况。
3、罐体防渗:地表储罐和管道设计需要包括底部密封保护措施的内容。底部密封层通常不能通过目测观察到,一般通过安装自动监测系统来检查。拟建造的新储罐和需要翻修的旧储罐必须符合通用标准和要求。对新建储罐和翻修储罐,***重要得原则是要在罐底下方额外加装密封装置,还要在罐底和密封装置之间再安装渗漏检测装置。
4、增设自动监测/泄漏检测:对于泄漏可能性较高的设备,自动监测一般可以替代目视检查方式,例如装有成品液体的容器、硫酸储罐,均可通过自动监测来实现监控。自动监测系统应被视为装置的一部分,泄漏检测与常规调查监测不同,泄漏检测是用于监控装置的泄漏情况,而常规调查监测侧重土壤和其它环境介质的调查。
自动监测系统是一种不可取代的持续渗漏检测方式,在观察到故障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渗漏检测旨在对物质渗入土壤之前检测到,在不可能采取目视检查的情况下,渗漏检测就尤为必要,例如地下储罐和管道,或大型储罐下方的区域,目视检查都难以完成,需要加装自动监测才能在渗漏物质渗入土壤前检测到。
五、场地调查
根据此次自行监测结果,场地内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地下水存在常规指标及重金属污染,该厂后期停产或搬迁后,需对该场地进行进一步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根据场地未来用地性质确定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和污染深度,提出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


















